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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别看我长得帅,我很可能是衣冠禽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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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别看我长得帅,我很可能是衣冠禽兽!

「灵素?好名字!」

「这名字有什麽好?」

「《灵枢》丶《素问》是华夏两大医经秘典,天下学医的,无不是从这两卷医经学起,姑娘以此为名,就算没得全部真传,至少学会七八成!」

「公子谬赞了,家师一生所学,可谓博大精深,我年纪尚浅,只学会两三成罢了,学医不是练武,练武讲究拳怕少壮,学医大多是越老越好。」

「姑娘说的对!」

「你怎麽知道我说的对?」

「因为我尊重专业人士,喜欢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我是武者,我认同拳怕少壮的道理,姑娘是大夫,你说大夫越老越好,我当然认同。」

「别说我了!我觉得公子的名字也很好听,取名之人必然饱读诗书,喜好游山玩水,是潇洒的大才子!」

「我自幼被父母遗弃,师父说,他是在爬满青藤的悬崖下捡到我的,给我取名为青崖,这有什麽文采?」

「公子在考校我?青崖」二字出自诗仙的《梦游天姥吟留别》。

且放白鹿青崖间;

须行即骑访名山;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

使我不得开心颜!

我说的可对?」

程灵素笑眯眯的看着徐青崖。

徐青崖一时语塞。

不是被程灵素堵的说不出话,而是有感而发,「摧眉」倒是不必,「折腰事权贵」怕是免不了的,家里不是富婆就是皇亲,哪个都要「折腰」!

程灵素自幼隐居乡下,与毒手药王为伴,甚少见到外人,骤然见到徐青崖这等俊公子,先是惊的说不出话,话匣子打开后,又变的非常健谈,好似要把十几年的话,一股脑都说出来。

两人边走边聊,不一会儿,到了程灵素的住处,程灵素住在山里,一方面是性格有些孤僻,另一方面则是时常研究药草,有些药草蕴含剧毒,担心有百姓误摘,乾脆直接住在山谷内。

这片山谷颇为灵秀,两侧山峦手臂般拥抱着中心处的肥沃土地,程灵素在此开辟出三十多亩花圃药田,搭建三座茅草屋,日子也算是颇为自在。

毕竟是学医的,荒野求生时,比常人多了一个技能一辨认植物!

「居室简陋,让公子见笑!」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有姑娘这种灵秀人物,纵然是荒山野岭,也能变成洞天福地,就说这片花圃,纵然是御花园,也没有这般缤纷错落。」

「既然公子如此喜欢花圃,我请公子挑水施肥,想来不会拒绝。」

「这有何难!」

徐青崖挽起袖子,撩起前襟,随意绑在腰带上,大步走到田边,拿起水桶和水瓢,熟练的浇水丶施肥,顺便把田垄踩紧实,一边浇水一边除虫。

程灵素震惊的目瞪口呆。

程灵素不认识徐青崖,但只看徐青崖衣着打扮,姿容谈吐,便知徐青崖是富家子弟,一路上两人斗嘴,徐青崖占尽上风,激起程灵素的好胜欲,想找点徐青崖不会的,让徐青崖出丑。

没想到徐青崖做起农活,比她还要熟练几分,手脚麻利,效率极高,老酒跟在徐青崖身后,挑着水桶和粪肥,一人一马配合默契,到了晚饭时间,最外层的花圃,已经尽数打理完毕。

徐青崖是在辽东长大的!

辽东地广人稀,家家都有宽广的大院子,在里面挖菜畦,东边三叔种豆角黄瓜,西边二婶种茄子大葱,左右邻居摘点菜,就是一道「大丰收」。

西门长在做的菜有多新鲜?

这麽说吧,一个时辰前,你的荤菜正在吃你的素菜,想吃蘸酱菜,直接去院子里摘,都是纯天然无污染。

徐青崖练武之馀,时常帮左邻右舍做农活,一来是打理好邻里关系,二来是锻炼身体,三来是乐于助人。

就像龟仙人训练悟空和克林,做农活也是一种锻炼,万一哪天落魄了,可以跑到深山老林进行荒野求生。

程灵素在厨房做饭。

刚做好一盘煎豆腐,就见到徐青崖提着一只野兔丶两只獐子丶一条鲤鱼走了进来,徐青崖笑道:「灵素,让你尝尝我的手艺,你去休息就行。」

「君子远庖厨————」

「我不是君子!我师伯是厨子,我学了些厨艺,在别处不好用,但是在荒山野岭,我的厨艺太好用了!」

「厨艺还有这种讲究?」

「当然!」

作为一个东北菜厨子,做国宴或许做不出来,若论烹调山珍野味,我说我是第二,小当家也不敢认第一!

「公子,你何时抓的野味?」

「这要感谢我的鸟!」

徐青崖打了个胡哨,糖墩儿从半空落下,威风凛凛的站在肩头一程灵素的肩头,程灵素手中拿着肉乾一徐青崖顺手塞给她的,让她去喂鸟!

赵半山中了断肠草之毒,成昆意外被人救走,徐青崖等人分兵而行,徐青崖带着老酒和糖墩儿去找程灵素,杨艳和殷素素带着豆包儿追踪成昆。

糖墩儿并非巨型猛禽,但凭它的尖嘴利爪,抓野兔獐子毫无问题。

若非担心吓到程灵素,徐青崖想让糖墩儿抓几条蛇,炖一锅蛇羹。

程灵素被唬的晕晕乎乎的,一手拿着肉乾,肩膀上扛着糖墩儿,去客厅里面喂鸟,这麽多年,难得有个清净,反倒有些不习惯,总想做点什麽。

想打扫卫生,定睛看去,家里一尘不染,甚至连墙脚之下,板壁缝中,也冲洗得没留下半点灰土,乾净的有些过了分,不由得埋怨自己的洁癖。

既不用做饭,也不用侍弄花草,更不用挑水施肥,程灵素想来想去,决定出去喂马,然后她就发现一老酒用脑袋蹭着窗户,伸舌头舔舐花草。

窗边摆放着一盆白色小花。

这种花卉名叫「醍醐香」,花香并不浓烈,但嗅得稍久,便和饮了烈酒一般无异,气血翻腾,不省人事。

老酒平生最爱的就是烈酒。

先前老酒在山坡上撒欢,就是嗅到醍醐香的味道,误以为周围有烈酒,一路长途奔袭,老酒下意识讨要工钱,让徐青崖去买酒,好好犒劳一番。

徐青崖解释道:「程姑娘,我的坐骑最爱饮酒,你家里有酒吗?随便什麽土烧劣酒都行,这家伙一天不喝酒,就会找我闹别扭,谁也拉不住。」

程灵素闻言微微一笑,摘了三四朵醍醐香,浸泡在大水桶里面,等到药力渗入水中,示意老酒过去饮酒。

这桶酒能喝倒十几个壮汉,对于老酒而言,滋味简直堪比国宴,咕嘟咕嘟喝个痛快,随后去田野中撒欢。

程灵素问道:「公子,你要不要出来看看?我担心老酒跑丢了!」

「不会!」

「山里面有野狼!」

「野狼打不过老酒!」

「啊?」

「老酒是儿马,野性难驯,马鬃马尾马蹄子,都可以对付野狼,姑娘如果觉得无聊,可以想个话题,我什麽话头儿都能接,最擅长倾听烦恼。」

「我能有什麽烦恼?师父坐化,师叔师兄师姐在外作恶,被人杀死,馀下的师兄师姐忙着闹别扭,子然一人,无恩无仇,这有什麽值得说的?」

「孤独也是一种烦恼!就算九五至尊的皇帝,也需要排解孤独!」

「不如公子和我说些趣事,比如你身上这些伤,是被谁打伤的?」

「我和古剑魂决斗,他被我一脚踢到江里,我被他打了一掌,这老小子忒不讲武德,跑的比兔子还快!」

「我听师父说过,古剑魂是有名的魔道高手,肆无忌惮,杀人无数,遍地都是仇人,却能越战越勇,在一次次围杀中越来越强,如今位列天罡榜,公子能击败他,当真是天赋异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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