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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他,恰好外卖到了,话题就此中断。

卫岚没想到这茬儿还能续上,也没什么可推辞的,问董霄有没有个主题。

董霄一时间也没想法,排练室大门洞开,她随手一指,指中只溜溜达达的黄毛小野狗。

那就野狗,很朋克,很艺术。

年轻脑子的确好用,卫岚刚一拿笔就唰唰地写。

野狗这主题多好发挥,任谁都会等着卫岚写世事不公,写天怒人怨,写满街的阿猫阿狗无人收留,露宿街头……三两分钟后,卫岚把纸递过来,满眼诚恳地问能不能吃饭了。

董霄把纸拿到中间,和雷启分着看,看到最后,两个人都忍不住笑了。

董霄把歌词夹到笔记中间收好,给卫岚递了筷子:“吃吧吃吧,多吃点儿。”

连雷启也主动给他开了可乐,没买啤酒,三个人就着可乐罐子干杯。

笔记里的一页纸上,卫岚龙飞凤舞写了前面歌词,暂且不提,就说最后一句,很能流露真情。

【不算不算,褴褛不算】

【我是野狗,要吃狗饭】

第12章 Just Tonight——三

卫岚终于能够冲外卖盒里的青椒炒肉下筷子时,沈子翎正把一筐果篮提上收银台。

结账出来,外头已经是日暮残景。沈子翎分明记得刚到水果店时,落日还擦着楼沿,天边红得像泼过血,在店里也就耽误了三五分钟,怎么出来已经暮色四合,天边只晕了一圈留恋恋的蓝黑。

可见夕阳真是短过人情,瞬息万变,难画难描。

路上街灯还没点,医院在对面显出了黑蒙蒙的巨大影子,病房灯亮得像无数只眼。

沈子翎还是来了,不来不行,不来“不合适”。

为了成个合适的大人,他只好逼着自己做不合心的事。拎着果篮找到了病房里,幸好他不愿见的人不在,房间里只有那人的爸妈。陪两位向来对他温和亲切的长辈说说话,这倒也不算一桩违心的苦差事。

两位老人见了他都很高兴,高兴得有了点儿喜出望外的味道。

说是老人,其实年纪不算很大,也才五六十岁。二老结婚早,孩子生得也早,陈林松是独生子,却不是头胎。头胎是个很茁壮的男孩子,然而命不好,健健康康长到四五岁却被一场车祸带走了。爸妈悲痛欲绝的时候,妈妈的肚子有了动静,算下日子,是在哥哥走的前几天怀上的。

日子其实对不上,但家里人固执地把对上一个孩子的希望统统嫁接到了陈林松身上。他叫名是独子,可从小被严加管教,在不流行棍棒教育的年代也没少挨揍。揍得不算太狠,雷声大雨点小,一步步都是想把他往正道上引。陈林松也算争气,作为个工薪阶级出来的孩子,已经算是从小优秀到大,奖状奖杯摆了一道墙,奖学金更是拿到了手软。正道走到大学毕业为止,因为那一年他往家里带回了个男朋友。

沈子翎到现在还是很感激二老,感激他们对他的接纳,也感激之后多年对他亲厚如子,从没有冷落,更没有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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