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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节 不打不成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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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是礼拜六,不用上班,两人睡了个懒觉,腻歪到中午才起床。周凌日很适应同居生活,简单梳洗过,清清爽爽扎了个「高马尾」,倒了两杯大麦青汁,看着司马喝完,拉他去吃饭逛街。她已经订好了「唐家菜」,不是那种提前半个月订,贵得离谱的顶级私房菜,中等偏上档次,请司马尝尝「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不同于「特灶」的风味。

「唐家菜」离得不远,走路五分钟就到,环境优雅,闹中取静。两人定定心心吃完最出名的「燕翅席」,整整二十道菜,令服务员为之咋舌。周凌日问他觉得怎麽样,司马喝着茶,想了想说芥菜墩很有特色,白扒鲍鱼也不错,主打的鱼翅和燕窝倒一般,稀汤寡水,几口就没了,尝个味而已。周凌日听了心里有数,司马更喜欢用料实在的菜肴,「燕翅席」并不合他的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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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午饭,两人挽着手逛了会街,司马在书店等她,周凌日去商城专柜给他买东西。逛了一圈,买了衬衫和内衣裤,一打袜子,两条皮带,一个钱包,一把电动剃须刀,路过表柜时看中一款手表,顺便买了一块。她对司马的尺码了如指掌,身高肩宽臂长胸围腰围臀围,连手腕粗细都清清楚楚,不用本人到场。

走出商城,周凌日领着大包小包到书店跟司马汇合,找到他时司马正在看书,书厚得像块砖,他全神贯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对周围的一切不闻不问。周凌日静静看了他很久,心中如波涛翻涌,她一向高冷,不知道自己为什麽如此卑微,为他付出一切,甘之如饴。

「通灵蛊」懒洋洋动了一下,蛊虫的气息熟悉而驯良,司马知道是周凌日,合上书插回书架。周凌日上前瞄了一眼书脊,《毛姆传》,司马从她手里接过购物袋,告诉她这是个英国作家,人生比小说更精彩。周凌日从购物袋里拿出表盒,迫不及待拆开包装,给他戴在左手手腕上,满意地点点头,简洁低调,很适合他。

两人走出书店,没有继续逛街,直接打车回家。

司马对「男人的门面」并不讲究,他笑着听周凌日安排,换掉旧的皮带和钱包,试了试剃须刀,觉得挺不错。周凌日把衬衫丶内衣丶内裤丶袜子分别丢进洗衣机,清洗一遍再穿,她有「洁癖」,买了三台洗衣机一台烘乾机,外衣丶内衣丶袜子分开洗,杀菌消毒,十分讲究。

晚饭是去附近酒店吃的,周凌日家里不开火,节假日常去酒店的自助餐厅对付几顿,她怕洗碗,也嫌油烟脏,厨房纯粹是摆饰,从来没用过。司马挺喜欢自助餐的,酒敞开喝,海鲜敞开吃,食材新鲜,品种也多,吃完抹抹嘴就走,不用收拾。这天餐厅正好搞活动,主打自助小火锅,牛羊肉十分诱人,司马吃了很多,他不喜欢麻酱,自己调了个蘸料,酱油底,加蒜末和柠檬汁,清清爽爽,没有多馀的味道。

吃过晚饭,两人去司马租的「老破小」拿东西,这是周凌日第一次来他家,充满了好奇,看东看西,事事都觉得新奇。司马体谅她有「洁癖」,只带走七八本书,几包茶叶,其他都留在出租房里,暂时不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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