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番外之旧大衣的纸条(1)(1 / 2)
曼谷的冬天没有雪,只有乾燥的凉意。
雨季过去后的第一个周末,游书朗整理衣柜时,翻出了那件黑色大衣,四年前那场追尾事故时,樊霄给他披上的那件。
大衣保养得很好,但时光还是在面料上留下了细微的痕迹。
他本想把大衣送去乾洗,手却无意识地伸进了内袋。
手触到一张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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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薄的,对摺两次,边缘已经有些发软。
游书朗的动作顿住了。
他记得这件大衣的所有细节,这是樊霄的大衣,带着樊霄的气息,两人住一起后便由他收着。
每个口袋原本装了什麽,最后一次触碰是什麽时候,他都清楚。
这张纸不应该在这里。
除非,是有人后来放进去的。
他取出纸条,展开。
纸张是樊霄书房里常用的那种深灰色云纹笺,上面是用黑色钢笔写的字,笔迹凌厉张扬,是樊霄的风格:
「第一次见你时,你身上带着野蔷薇的香味。那时我想,这个男人,我一定要猎到手。
现在我想,这个男人,我一定要爱一生。」
没有日期。
但游书朗几乎能判断出是什麽时候写的。
笔迹的墨色深浅丶纸张的摺痕新旧丶甚至字里行间那种从尖锐到沉淀的气息变化,都指向一个时间段:
一年分离修行期间,或者更早,在他们「假决裂」的那段日子。
他把纸条放在掌心看了很久。
窗外的阳光斜斜照进来,在纸面上投下淡淡的光斑。
那些字句在光里显得格外清晰,也格外……沉重。
野蔷薇的香味。
游书朗记得那天。
深秋清晨,气温很低,他开车去公司,途中不小心追尾了一辆宾利。
那天他用的是陆臻前晚送的那瓶香水,味道清冽中带着一丝甜,陆臻说叫「野蔷薇与干松」。
当樊霄将自己的大衣披在他身上时,这股野蔷薇香味也不可避免的沾染在了那件大衣上。
时间过去这麽久,自己都快忘了。
但樊霄记得。
不仅记得,还写了下来。
游书朗走到书桌前坐下,从笔筒里抽出一支钢笔。
他在纸条背面空白处停顿了几秒。
然后落笔:
「第一次见你时,我从你给我披上的大衣袖口,发现了乙酸酐的灼烧痕迹,也看到了你眼底的兴味。
那时我想,这个疯批,我一定要反制。现在我想,这个疯批,我一定要宠一生。」
写完,他盯着那两行字,嘴角不由自主地扬了起来。
乙酸酐。
化学式(CH?CO)?O,有机合成中常用的醯化试剂,有刺激性气味,接触皮肤会引起灼伤。
追尾事故那天,樊霄从宾利上下来,将自己的大衣披在他肩上。
游书朗触及袖口,感觉到了一小块极细微的丶布料被化学试剂灼烧后特有的硬化痕迹。
后来调查知道,那天上午樊霄刚从樊氏旗下一个制药实验室出来,身上还带着实验楼的气息。
当时游书朗的第一反应是警惕:这个眼神里带着审视和兴趣丶衣物上残留着危险试剂痕迹的男人,危险系数很高。
所以他选择了反制。
从调查背景到设局试探,从步步为营到最终收网,三年时间,他们从猎人与猎物,到对手与盟友,再到伴侣与共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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