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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肥肉(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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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一首歌都没唱完,「停!」,意料之内的问题,其实在当初为她录那三首歌的时候,林见鹿就是很清楚的,而之所以为她选的是当初那三首歌,本意就是为了暂时规避这些问题的——但是,现在不行了。

现在是一整张专辑了,而且是十二首歌的大专,而且里面多的是更现代的节奏丶更紧凑的唱腔要求,她的问题马上就彻底暴露了——如果要让她跳出泥坑,红出下一个世代,这个问题不解决是没戏的。

「你唱慢歌唱习惯了,所以你已经习惯了字正腔圆,你的每个音都是那麽的标准,每个咬字都很圆润,但是对不起,不行了。」

「我不打算慢慢教你了,也不打算帮你一点点校正你的唱法。这个样子,从今天开始,我唱,你听,跟我学,唱到让我感觉达标,咱们就进录音棚!」

陈舒华乖乖的,说一句点一次头。

那就教学呗,早在给她拿后面那几首歌的时候,林见鹿就做过预案了——就是他说的,陈舒华是从六零年代唱过来的,她的唱法丶咬字,自然不可谓不好,但适应不了接下来的新节奏丶新气息了,必须变。

像个小学生一样的学唱吧!学会一首教下一首,等到整张专辑都学会了,就自己回去慢慢听丶慢慢唱丶慢慢咂摸!

抱一把吉他。

「凌晨四点,我看见,海棠花未眠……咬字,你不要把一个字咬那麽全,齿音到了就出……凌晨四点,我看见,海棠花未眠,来!」

「停!你不要唱那麽圆润周到,否则情绪就出不来,凌晨四点,我看见……要一惊一乍一点,懂不懂?再来!」

「好,这次好很多了!」

说好教也好教,因为你面对的几乎是当今华语歌坛最会唱歌的人,而且她虽然多年来唱慢歌,但举凡港台丶日韩丶欧美,快歌她听了可不少,不是全无基础——其实这件事情很大的难题在于,到底谁,有资格让陈舒华丢弃她唱了三十年,且一直都极受欢迎的唱法,转而去跟你学丶听你教?

罗大又丶李宗胜或有资格,但他俩也是老路子啊!

只有唱新路子的人,且红到林见鹿这个级别,且还得打过交道,比较能让她真心佩服的,你才能教的下去!

但是呢,说难教,那也是相当的难教!

她个人的唱歌习惯,经历三十年,早就恨不得已经化到呼吸里了,她就是习惯把每个字都咬的字正腔圆,唇齿音丶尾音,务必周全圆润。

这会让她的歌听起来格外舒展,也就是后世所谓「听那些老歌手的歌,根本就不用看歌词本」的由来,但新的世代丶新的风潮,已经就在眼前了,慢歌不是没活路,是要想更红,你就至少得会唱一些节奏旋律更新颖的东西。

新一代的年轻人,开始喜欢不那麽字正腔圆了。

要的是个范儿!

就像这首《四点的海棠花未眠》,本身谈不上是多麽出类拔萃的经典,但作为一首情歌,它肯定是合格的就是了,歌词不错,旋律也算抓耳,坦白讲,拿到现在的九十年代,林见鹿也认为它会红——但是,如果不加矫正和要求,你让陈舒华直接唱出来,那就绝对是一代老派风格了!

那样将不但会殊无新意,听起来甚至会有些乏味——有点像老艺术家的范儿!

好听,承认你是艺术家,但是对不起,我们年轻人不爱。

教吧!

还好,她很愿意学!

其实从当初录《夏天的风》那时候开始,她就很愿意学了。

当初林见鹿就觉得她的几个转音很僵硬,不够灵动,于是手把手的教唱,这才最后完成了录音,现在不过旧事重演,且工作量一下子大了无数倍而已。

期间苏惠伦跑过来,把练习室悄悄地开一个缝,往里瞄。

被林见鹿瞥见了,她马上就又蹑手蹑脚地关了门跑了。

但是练到傍晚,她却又主动跑过来敲了门,「当当当当!吃饭啦!」,然后放下五个人份的便当,说了声她今天要早点回家,就跑掉了。

两个人沉默着吃饭。

忽然,她把便当里的一块肥肉夹进林见鹿碗里。

林见鹿挑眉看她,「昨天你们聊什麽了?」

她害羞的笑,抬头看林见鹿一眼,「没聊什麽,就……随便聊聊。」

「嗯。」,他点头,继续大吃大嚼。

但忽然,她说:「惠伦跟我说,你帮我做这张专辑,是怕我以后会饿死。想让我再多赚点钱防身丶养老。」

抬头,四目对视,边嚼边说:「胡说八道!我只是觉得你现在还年轻漂亮,所以赶着你唱歌,帮我赚钱罢了!」

她闻言缓缓地笑起来,又夹过来一块肥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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